安全与环境
RoHS 符合性声明
本声明确认,Everflon™ 已了解欧盟指令 2011/65/EU(RoHS2)及其修订版 (EU) 2015/863(RoHS3)的要求,并计划遵守该指令关于新产品发布和已认定为符合 RoHS 标准的现有产品的材料成分要求。
用于制造符合 RoHS 标准的 Everflon™ 产品的含氟聚合物树脂不含以下所列任何有意添加的物质,除非另有说明:
铅 (0.1%) *
汞 (0.1%)
镉 (0.1%)
六价铬 (0.1%)
多溴联苯 (PBB) (0.1%)
多溴二苯醚 (PBDE) (0.1%)
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 (DEHP) (0.1%)
邻苯二甲酸丁苄酯 (BBP) (0.1%)
邻苯二甲酸二丁酯 (DBP) (0.1%)
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 (DIBP) (0.1%)
可根据要求提供特定产品的 RoHS 合规证书。我们保留对产品进行重大更改和替换的权利,这些更改和替换不会影响产品符合 RoHS 标准。影响此认证
REACH 符合性声明
本声明确认 恒氟隆™ 已了解欧洲议会和理事会于 2006 年 12 月 18 日通过的 REACH 法规 (EC) No 1907/2006 的要求。我们致力于遵守该法规对欧盟以外产品生产商的要求。恒氟隆™ 提供的所有产品均符合 REACH 法规中对“产品”的定义,且不包含任何预期释放的物质,无论该物质的释放量是否达到或超过每年 1 吨(2260 磅)。
高度关注物质 (SVHC)
除非下文另有说明,否则 Everflon™ 产品或包装中不会故意或明知地添加欧洲化学品管理局 (ECHA) 列出的 250 种高度关注物质 (SVHC)(上次更新日期为 2025 年 6 月 25 日),也不会含有浓度超过 0.1% (w/w) 报告阈值的 SVHC。我们将继续与供应商合作,识别用于生产 Everflon™ 产品的材料中是否存在任何高度关注物质 (SVHC)。如果确定使用了任何 SVHC,我们将立即通知客户。
SCIP 数据库
SCIP 数据库信息与产品相关,我们将根据要求提供产品系列级别的信息。我们并未对任何材料进行成分分析,而是依赖材料供应商提供的认证、通知和/或可用的材料安全数据表 (MSDS)。
加州65号提案合规性
65号提案是加州一项旨在保护公民和饮用水源免受有害化学物质侵害的选民倡议。
加州政府必须维护并公布一份已知会导致癌症、出生缺陷或其他生殖危害的化学物质清单。该清单由加州环境健康危害评估办公室 (OEHHA) 管理(网址:https://oehha.ca.gov/),并至少每年更新一次。
该清单包含种类繁多的天然和合成化学物质,这些物质已知会导致癌症、出生缺陷或其他生殖危害。这些化学物质包括农药、常用家用产品、食品、药品、染料或溶剂中的添加剂或成分。清单上的化学物质也可能用于制造业和建筑业,或者可能是化学过程的副产品,例如汽车尾气。
该清单最初于 1986 年发布,目前包含约 900 种化学品,最新清单可在加州环境健康危害评估办公室 (OEHHA) 网站 https://oehha.ca.gov/proposition-65/proposition-65-list 上查看。
Everflon Fluoropolymers Co.,Ltd 特此声明,其所有氟聚合物产品均不含任何最新 OEHHA 清单中所列物质,或符合已制定的安全港标准。
FDA符合性声明
大多数 恒氟隆™ PTFE、PFA 和 FEP 氟聚合物树脂可用作符合本法规规定的食品接触制品或制品部件。这些树脂可用于重复使用的食品接触制品,例如管材、软管、阀门部件等,以及符合本法规规定的重复使用食品接触制品的涂层。表 1 列出了部分符合本法规要求的树脂。
某些氟聚合物树脂经过辐照处理,以便研磨成细粉,用于需要极细粒径的应用。第 (c) 款规定了经此处理的 PTFE 树脂的允许辐照剂量和最大粒径,并限制其仅用于重复使用食品接触制品的部件。
POP符合性声明
背景
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是指那些在环境中持久存在、在生物体内积累并对人类健康和环境构成威胁的有机物质。它们可以通过空气、水或迁徙物种跨越国界传播,到达从未生产或使用过它们的地区。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法规禁止或限制在化学产品和物品中使用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斯德哥尔摩公约和奥胡斯议定书在全球范围内对持久性有机污染物进行监管。这些法规已在多个地区实施,例如欧盟,依据是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法规(欧盟)2019/1021号和(欧盟)2023/1608号修正案。已被认定为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化学物质包括:
• 杀虫剂(例如滴滴涕)。
• 工业化学品(例如曾广泛用于电气设备的多氯联苯)。或
• 工业生产、降解或燃烧过程中产生的非故意副产品(例如二恶英和呋喃)。
声明
恒氟隆™ 致力于监管和限制《斯德哥尔摩公约》及其他全球持久性有机污染物 (POP) 法规所列物质的使用。这适用于我们所供应产品制造过程中使用的物品和材料中所含的物质。据我们所知,并基于从供应商处获得的信息,截至本声明发布之日,恒氟隆™ 投放市场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 (POP) 法规 (EU) 2019/1021 及其修正案,包括 (EU) 2023/1608 及其后续更新,涵盖了新增物质,例如 Dechlorane Plus 和 UV-328。此外,恒氟隆™ 持续关注《斯德哥尔摩公约》和《奥胡斯议定书》的法规变更,并致力于逐步淘汰任何未来可能受到限制的物质。我们保证遵守这些规定。如果您对恒氟隆™提供的信息或特定产品有任何疑问,请随时通过“联系我们”选项联系我们的客户服务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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